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测试数据上报工作》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力度,认真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更好地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现就本次测试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为促使测试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每位同学积极参加测试,进一步提升全校学生体质。本年度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将对各院的应测试学生的平均成绩进行积分排名,并计算入许昌学院第二十二届田径运动会(2027年4月)的各学院的团体总分中。
计分办法:各院积分排名+运动会积分成绩=运动会排名成绩(各院排名是由各院应测人员的平均成绩决定,无故缺测学生成绩按0分计算)具体积分办法见下表: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分值 | 100 | 95 | 90 | 85 | 80 | 75 | 70 | 65 | 60 | 57 | 54 |
名次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
分值 | 51 | 48 | 45 | 42 | 39 | 36 | 33 | 30 | 27 | 24 | |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具体安排:
一、测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19日(周一)至10月30日对全校学生进行测试。
地点:北田径场外(医学院在篮球场)集合并分配测试内容后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二、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注:未标示性别的均为男女都需测试的项目
三、测试要求及准备工作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自2013年起建立了全省测试数据抽查和公示制度。请各学院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测试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各项任务,以确保达标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凡因心脏病或有残疾证的学生,经县级以上医院及医生证明,可向学校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请各院认真审核免测的学生名单,填写相关申请表,一式两份;本院留档一份,另一份上交体育学院,上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请各院指派一名负责人带队按测试时间和地点,组织好学生参加健康测试。参加测试的学生按照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做好准备活动,集合后由测试教师统一安排测试顺序和分组。
(三)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穿着适合运动的鞋和服装,否则不予测试,测试中注意人身安全。
(四)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一卡通证件(其他任何证件均无效),测试时交测试教师查验,否则不予测试。
(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申请流程: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存入学生档案。
填写要求:家长一栏由学生本人填写,盖章必须是院系的行政章,团委等其他章无效,签字需由主管院长签字,辅导员、教学秘书等不能代签。
1.学生应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评价,确认身体状况适宜方可参加测试,如有隐瞒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有以下疾病的学生可申请“免测”:(1)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2)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3)运动系统慢性疾病;(4)糖尿病等;(5)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慢性疾病等。
3.因伤病申请“免测”学生须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一份,附当年市级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诊断证明书”一份,经各系主管领导及学校体育部门签字、盖章后,两份材料上交至文综楼体质健康测试1410办公室存档。
4.休学转学、参军入伍、外出实习无法参加测试的申请免测只需提供一份免测申请,交由文综1410办公室用于提交。
注:从本学年开始不再有个人缓测和集体缓测。
附件:
1.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2.体质达标测试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体育学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