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履行组织、协调、管理、推进全校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的职能。
教务处设有综合科、教务科、教学研究科、实践教学科、质量管理科、学籍学位科、考务管理科。
另,校学士学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附设在本处。
本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各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拟订、修订及审定和实施;组织各教学单位编写各门课程教学大纲。
⊙拟订学校年度、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组织教学活动,督促、检查各教学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负责拟订专业、课程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拟订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督促、检查各教学单位贯彻落实。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学科建设、专业办学水平、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
⊙负责组织和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成果的推广工作。
⊙负责组织各专业所用教材的选订、采购和供应工作;组织自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立项、审定和评比工作。
⊙负责本专科学生的成绩、学位管理工作。
⊙负责进修生、旁听生、跟班生的成绩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全校学生的各类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证书及全国、全省的其它统考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修订并实施各专业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计划;负责实习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的质量监控工作。
⊙负责会同招生就业处拟订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并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招生宣传、新生录取等工作。
⊙负责全校的实验教学工作,并协助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搞好教室和实验室的分配、调整工作。
⊙负责全校性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协助人事处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负责教学督导委员会等非常设教学机构的办公室工作。
⊙负责完成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