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我校教材费实行“不再预收、用后实缴”模式。为保护广大学生权益,确保教材收费的公开透明,现就24252学期教材费公示及缴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材公示及缴费基本流程
1.教务处发放各学院每个年级每个专业的《教材公示单》、《学生缴费明细表》(空表待填金额)。
2.各学院对《教材公示单》核对无误签字后统一收齐,交回教务科(办公楼217室)。2025年3月28日前
3.各学院各专业按照实领教材情况,把确认好的教材总金额按照实际领书情况分摊到相应学生,填入到《学生缴费明细表》中,学生签字后统一把纸质版、电子版交回教务科。 2025年4月2日前
4.各位同学根据签字确认的金额,通过学校收费系统,用移动支付方式完成个人缴费。 2025年4月9日前
5.财务处统计所有同学缴费信息,完成缴费。
二、教材公示相关要求
1.教材公示单依据《学生用书出库单》按年级、专业为单位列出,请比照出库单、教材实物核对,核对无误须不少于6名学生代表签字,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回教务处教务科(办公楼217室)。如对公示单有异议,派学生代表(领书当事人)去该书库当面核对,直接在表上更改无效。
2.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3月28日,公示期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29日前交回公示单。
三、教材缴费相关要求
1.依据各专业《教材公示单》、各学院各专业《教材缴费总额》及学生个人实际领书情况请整理好《学生缴费明细表》,于4月2日前报电子版至教务处217室审核,审核无误后打印成册签字盖章后提交。
2.各位同学在4月9日前完成个人缴费。缴费通过移动支付形式(操作方式见附件)。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下方“许昌学院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登录缴纳。

许昌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四、其它事宜
1.教材公示及缴费涉及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要以本次工作为契机宣传好我校教材管理制度,每学期公示,教材费不再预收,用后实缴,所有教材折扣全部返回学生;要依规守矩开展上述工作,不得代签,不得拖延,确保全校教材缴费工作的平稳进行,确保每位学生利益不受侵害。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该工作,教材公示及缴费涉及多个环节,请各学院注意进度安排,因个别学院影响工作进展,将上报学校酌情处理。
联系咨询电话:
教务处教务科:郭老师 2968873(教材费用问题,办公楼217室)
校本部书库:刘老师 13193438000(教材数量问题)
兴华路书库: 刘老师 17737681515(教材数量问题)
财务处一卡通中心:张老师 2962100(缴费支付问题,办公楼121室)
财务处 教务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