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厅相关文件和《许昌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法学、应用心理学两个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经过各学生所在学院、主办学院、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审核,海雯等115名学生通过了辅修学士学位选拔,同意其辅修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反馈学位办,电话 2968550。
附件:许昌学院2022年辅修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许昌学院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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