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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结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0年09月14日 15:27 实践教学科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许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政教〔2017〕19号)中“结业生在结业后的两学年内,可以向学校申请重考或者补做毕业论文(设计)”之规定,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本科结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学生范围

     凡因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而结业的2018届、2019届和2020届本科生,均可申请继续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查重检测和答辩等任务。

     二、工作组织

     结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本着结业生自愿的原则,由二级学院负责与结业生沟通联系,并严格按照《许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院政教〔2018〕39 号)要求,做好各环节的工作。

     三、组织方式

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结业生进入校园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各二级学院可采用线上(如QQ、微信、钉钉、腾讯课堂等)和电话等方式组织进行。

    四、工作要求

1.没有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或没有进入到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阶段的结业生,属于毕业论文(设计)课程重修,应按学校要求缴纳相应的重修费用;该类结业生可更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也可继续原题目的撰写,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查重检测和答辩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到查重检测阶段、但首次查重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过50%的结业生,由二级学院对该类结业生进行统计,上报教务处后,统一开通“许昌学院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小于30%,且满足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要求后,由二级学院安排答辩工作。

3.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到答辩环节、但答辩未通过或总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结业生,指导教师要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待达到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要求后,由二级学院安排答辩工作。

     五、其它要求

1.结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合格后,二级学院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对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进行归档。

2.二级学院教务处学籍学位科提交结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合格证明,教务处学籍学位科根据《许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政教〔2017〕19号)规定,对结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者,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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