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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1学期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10日 16:37 实践教学科 点击:[]

各学院:

  专业实习是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的重要途径。为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有效推进专业实习工作的有序开展,全面保证和提高专业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经研究,本学期非师范专业的实习工作定于学生返校考试结束后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课程范围

凡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上学期和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的非师范专业实习课程,原则上均要进行,如专业见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等。

二、实习组织形式

综合考虑实习生居住地的疫情风险情况、实习生意愿和实习基地属地疫情现况,可采用分散或集中两种形式组织实习。

三、集中实习条件

集中实习原则上在省内进行,确需到省外的,需向学校教务处申请报备;参加集中实习的师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保证良好,实习基地单位当地的疫情风险等级要低、人员密集度与流动性小、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四、实习开展方式

根据不同实习课程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可通过以下不同方式进行。(1)与基地商定实习方案,进行线下现场实习;(2)通过网络,进行线上虚拟仿真实习;(3)学生参加各类在线论坛、撰写实习论文;(4)指导教师布置实习作业,要求学生完成行业背景调查;(5)借助各种网络课程平台,要求学生完成实习理论知识学习。

五、实习工作安排

各类实习工作均由各学院自主组织安排,要优先安排毕业实习和疫情风险等级低地区的实习;对确需到外地进行集中实习的,要与基地单位共同商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作方案,并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方能进行;在许昌市区内实习、且吃住在学校的实习生,出入学校大门,必须佩戴由学校统一印制的“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学生身份卡”。

六、实习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要求

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领导,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师生身体健康状况、实习单位属地疫情风险和实习单位疫情防控情况,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确保专业实习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制定方案,精准管理

要制定专业实习方案和实习疫情防控方案。对进行集中实习的,要与实习单位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加强对实习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实习生身体健康。对进行分散实习的,要充分运用网络手段,严格实行“日报制”,全面实时掌握实习生的实习、生活和疫情防护情况。各类实习的组织与安排,要遵从实习生的选择;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的,需办理请假手续,并合理安排后期实习时间。

3.以生为本,维护学生权益

学校已划拨有专项实习经费,基地单位或二级学院任何人员不得向学生收取押金、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费用;严禁安排学生从事有明显超过学生体力的高强度劳动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活动;严禁安排学生到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场所实习;严禁安排学生从事实习内容以外的实习活动,确需学生参加其他活动的,须征得学生本人同意;避免有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如因工作失误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造成重大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4.严格监控,保障安全

严格做好实习生从家庭到学校、从学校到实习单位或从家庭直接到实习单位的路途防护工作;在实习开始前,要做好实习动员、法制教育、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疫情安全教育等工作;实习过程中,要求实习生不得去实习之外的其它场所活动,不与实习之外的其它人员接触;学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带队老师或现场指导老师,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程序到定点医院就诊。

5.加强督查,保证质量

各学院安排专人对实习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指导和检查,督促学生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环节的实习任务,并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学校将对各学院的实习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

6.收集材料,做好总结

各学院要对整个实习周期作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记录,并从多角度收集学生参与实习过程的各种实习视频、实习图片、实习作品、实习体验及实习总结等真实的佐证材料,以保证能对实习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同时,还要注重归实习大纲、实习协议、实习指导书、实习手册和实习检查记录等材料的归档工作。实习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按要求撰写专业实习总结报告。

七、其他要求

各学院于9月21日前,将专业实习方案、实习疫情防控方案和《许昌学院2020-2021-1学期非师范专业实习分配表》(见附件)的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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