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日常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运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加强教学工作的管理与监控力度,进一步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良好教风的形成,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本学期第十一~十二周开展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自查时间:11月10日-11月18日
2、总结阶段:11月18日-11月22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实际教学内容与学期授课计划有无出入,修改变动的原因;(附表1)
2、任课教师的教案(课堂设计、教学笔记);
3、教师课堂教学运作基本情况:包括作业布置次数、批改情况、辅导答疑、阶段考试安排、学生成绩记分册记录等;(附表2)
4、教师教学考勤情况:包括上课迟到、早退、调停课等;(附表3)
5、实践性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践性教学计划编写、实验(实习)指导书、教学实习计划、实验(习)报告、实验(实习)记录等。
6、按照规定要求检查所有教学人员的实际听课情况。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请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并如实填写附件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含实验)汇总表》、附件2《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调停课统计表》。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布置并认真组织,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3、各学院要严格对照以上检查内容,对本单位期中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通过到教学一线听课、查课、评课、召开专题座谈会等途径了解教学运行实际情况,对期中教学检查认真总结,尤其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于11月22日(周五)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及附表1、附表2、附表3汇总情况交至教务处运行科(纸质和电子版),其他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附表集中打包在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文件里面)
教务处
201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