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女,音乐舞蹈学院2016级音乐学本科学生。
该生于2019年1月休学期满,学校多次联系学生和家长,学生无故不办理任何手续至2019年8月。
根据《许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五款之规定,对学生王琳作退学处理。
根据《许昌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王琳作开除学籍处理。
综上所述,经学校研究,对王琳作开除学籍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反馈电话:2968550。
许昌学院
2019年10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对学生陈晓予以退学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说课达标活动的通知
【关闭】
许昌学院教务处 电话:0374-2968870 E-mail:JWC@xcu.edu.cn Coryright ©2020 许昌学院 教务处
综合科:2968870 教务科:2968873 实践教学科:2968862 教学研究科:2968863 学籍学位科:2968550 考务管理科:2968870 质量管理科:296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