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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2017年06月08日 11:18 教研科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482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一)省级一般项目

1.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学校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6.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7.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二)省级重点项目

除满足省级一般项目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三个方面要求:

1.前瞻性:对我国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结合河南高等教育实际,着力研究当前及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先进性:项目研究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其总体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创新,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二、立项办法

(一)立项范围。结合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定位,在《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

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二)立项方式。省级一般项目由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认定。省级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三)申报限额。省级教改立项原则上在学校教改立项基础上择优立项建设,我校申报限额为8项。其中校级领导主持的申报项目不超过限额的30%,教学一线教师(不含中层副职以上)主持的申报项目不低于限额的40%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或参与1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三、提交材料和时间

  项目主持人要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填报事宜说明(附件4)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cjiaoyan@163.com

(二)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五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一式2份,按序装订成册,首页应为相关证明材料目录,不要再加其他封面;用软皮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立项申请书》一致,但不要和《立项申请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三)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是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申报的项目严格把关,务必于62017:30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联系电话:2968863                                            

                                                        20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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