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对本科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实习质量,现将2017-2018-1学期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习工作
(一)实习生信息统计
各学院对2018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和专升本)进行统计,填写《许昌学院2018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统计表》(见附件;统计时要认真核对学生是否存在有留级、退学等情况;为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学院负责人必须在统计表上签署姓名。
(二)教育实习带队教师的推荐
各教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推荐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带队教师的推荐要满足以下条件:
1、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教学经验丰富,最好担任过教师教育类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3、原则上,本教学年确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必须担任教育实习带队工作;
4、优先推荐有教育实习带队经验的教师;
5、教育实习期间,不再安排带队教师其他教学任务。
各院按以下分配名额选派带队教师:
文学院4人;外国语学院6人;数学与统计学院3人;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旅游(历史文化)学院1人;教师教育学院5人;体育学院2人;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3人;美术学院2人;音乐舞蹈学院4人。
二、专业实习工作
2017-2018-1学期安排有专业实习(包括课程实习、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等)教学任务的学院,要严格按照《许昌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1、相关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提前落实好专业实习基地。
2、根据《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时间要求,填写、报送《许昌学院教学执行计划表》,如需调整的,要按要求填写《许昌学院教学执行计划更改申请表》。
3、要按照《许昌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格式要求,制定详尽、具体的专业实习方案,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送实践教学科。
4、各学院要结合专业实习特点,做好《专业实习指导书》的编制工作。
三、其他要求
各学院务必在6月15日之前,将《许昌学院2018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统计表》、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名单及联系方式(手机、微信、qq号)的纸质版(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办公楼2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cshijianjx@163.com。
教务处
2017年6月9号
附件:许昌学院2018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