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落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根据《许昌学院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规定,学校定于第10-12周(即2017年11月6日—11月24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为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目的和要求
通过教学检查,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执行情况,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管理,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取长补短,确保后阶段的教学任务更好地落实、完成。各单位要积极投入,相互配合,圆满完成本次检查工作。
二、时间安排
1、自查时间:11月6日-11月17日
2、总结阶段:11月20日-11月24日
三、检查主要方式
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学院教学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教学特色。
四、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实际教学内容与学期授课计划有无出入,修改变动的原因;(附表1)
2、任课教师的教案(课堂设计、教学笔记);
3、教师课堂教学运作基本情况:包括作业布置次数、批改情况、辅导答疑、阶段考试安排、学生成绩记分册记录等;(附表2)
4、教师教学考勤情况:包括上课迟到、早退、调停课等;(附表3)
5、实践性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践性教学计划编写、实验(实习)指导书、教学实习计划、实验(习)报告、实验(实习)记录等。
6、按照规定要求检查所有教学人员的实际听课情况。
五、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按要求做好统筹安排,全面检查本单位所承担教学任务(对每位教师、每个环节、每门课程进行检查)的进行和完成情况。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措施,切实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后,各院部于11月24日前将总结材料送交教务处存档。
教务处
2017年11月6日
附表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含实验)汇总表
附表2: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情况汇总表
附表3:调停课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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