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作废适用情况:
1、校公选课成绩
2、专业任选课成绩
3、部分学生因留级、复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产生的不需要成绩
操作流程: 教务系统线上办理
学生申请——二级学院教务办审核——教务处审核
操作步骤:
学生端
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成绩作废申请——申请(页面右上角),选择学年、学期,输入课程名称,点击查询,选择课程,输入申请原因,提交。在流程跟踪栏可查询审核进度,在审核状态栏可查询是否通过。
二级学院教务办审核端
成绩管理——成绩作废管理——成绩作废审核
每星期教务处集中审核一次。审核通过后的作废成绩,在成绩统计和成绩打印时将不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