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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关于制定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018年09月06日 10:10  点击:[]

许昌学院关于制定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安排教学内容,组织和规范教学环节,配置教学资源、评价教学效果的主要依据,对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决定性作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河南省《关于启动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产业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贯彻学校地方性、应用型、服务性、国际化的办学定位,落实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发展战略,坚持教学神圣,崇尚学术的办学理念,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学生为中心、能力为本位,科学构建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和全面发展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知识传授和科学思维、科学精神培养有机结合,着力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三)坚持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培养方案既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又体现学校和专业特色,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四)坚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构建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增强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五)坚持整体优化原则。培养方案要立足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妥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关系,合理安排基础与专业、课内与课外、课程先修与后续的关系,整合课程内容,优化课程体系。

(六)坚持继承性与前瞻性相统一原则。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既要确保教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充分考虑社会发展与技术进步以及专业和学科发展的趋势,保证方案有一定的前瞻性。同时,应将我校在过去所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及时融入到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中。

三、总体要求

(一)以生为本,成果导向

按照以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理念,开展充分调研,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目标要明确体现我校办学定位,也要符合我校办学条件和生源质量。根据专业核心岗位和典型工作任务明确毕业生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明确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培养目标的关系,梳理课程的逻辑层次,构建科学实用的课程体系。以“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环节、创新创业教育”作为课程体系的基本结构,明确各模块对毕业要求的指向,构建课程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

(二)协同育人,创新模式

坚持产教融合战略,与行业企业合作,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共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课程,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充分体现开放式合作培养机制。

(三)重视实践,强化能力

坚持能力培养为导向,改革课程设置,明确专业核心能力,实现课程体系从知识导向型向能力导向型的转变。强化实践环节,促进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的有机贯通。要根据学生培养过程体现出实践教学环节的纵向递进与横向拓展。

(四)着眼前沿,面向未来

在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及实践教学环节中融入智能化、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使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切合时代发展需求,培养学生面向未来的学习意识、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

四、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均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填写。

(二)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要能够比较清楚地描述学生最具竞争优势的领域,以及毕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在正常情况下应该能够承担的社会与专业责任。

毕业要求是指对学生在毕业时所具备的能力、知识、技术、思维、人格和价值观等的具体描述。毕业要求要体现学生毕业后立足专业岗位所必备的能力、知识和素质。

(三)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学校本科教育实行弹性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或5年,四年制本科学习年限为3~6年,五年制本科学习年限为4~7年,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程或保留学籍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四)学分与学时要求

1.毕业学分要求

毕业学分由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构成。普通四年制本科专业,最高毕业总学分限制在170学分以内,五年制本科专业毕业总学分限制在200学分以内。总学分以能够满足毕业要求达成为度,严守上限,并尽可能精减学分和学时,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创造个性成长空间。

2.学时要求

学时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学时,四年制本科类专业总学时不超过2400学时;五年制本科专业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800学时。

3.学时与学分换算

根据各类课程的不同特点,原则上理论课以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含上机)、技能课以32学时计1学分,集中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综合设计等实践环节每一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活动累积满24小时计1学分,体育课36学时计1学分。

4.学时、学分总体结构与要求

1 各类专业学时学分总体结构与要求

专业类别

总体要求

文科及艺术类专业

理工类专业

4年制(5年制)

卓越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

课内总学时

≤2400

≤2400≤2800

确有需要,可依据人才培养模式特点,适度增加校内外联合培养实践学分,但实践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5%

总学分

≤170

≤170200

实践教学比例

总学分的25%

总学分的30%

(五)专业核心能力及实现途径

在充分的社会调研基础上,凝练本专业标志性的专业能力或技能,将其予以显性表达,并明确该能力或技能达成的关键支撑课程和关键实践环节,确保教学与学习目标明确。专业核心能力的设计要简洁明了,表达准确,体现毕业要求中有关能力的重中之重,支持课程和实践环节也要体现其在课程体系中的关键地位。

(六)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安排

1.通识类课程

识类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两大类。

1)必修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系列课程、体育与健康、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各专业还可根据本专业教育需要开设其他通识必修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理论课2 学分+实践课1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理论课3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课2学分+实践课1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课3学分+实践课2学分)、 形势与政策(理论1学分+实践1学分)等五门课程,10学分理论课程教学,6学分实践课程教学。

大学外语(英语、日语)共计12学分,实行分级分类教学,具体修读要求见《许昌学院大学外语教学改革方案》。

体育与健康课程在1~4学期开设,共计4学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第一、二学期开设,2学分理论教学。

军事理论在第一学期开设,1学分理论教学。

2)选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主要包括文化传承与世界文明、科技发展与绿色素养、职场技能与人生发展、艺术体验与审美鉴赏等四类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学校统一规划开设,每位学生至少跨两个大类修满9学分,至少选修一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艺术限定性选修课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八门课程)。各学院也可根据本学院专业特征附加选课要求。

2.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的设置应体现相应学科门类下各专业的共同知识基础和素质要求,旨在为学生后续课程的学习和专业能力发展奠定学科基础。

3.专业主干课程

专业主干课程为必修课程。各专业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及相关行业标准科学合理地设立本专业主干课程。每个专业须开设学科专业导论课程(必修),课程名称定为“×××专业导论,开设时间为第一学期,引导学生了解所学专业的缘起、动态、发展前景及专业文化、思维方法等,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其专业兴趣和专业思维,增强专业学习动力。

4.专业方向课程

专业方向课程为限制性选修课程,要求按专业方向打包式选修。专业方向课程要根据社会需求,在体现专业优势与特色基础上设置。

5.专业拓展课程

专业拓展课程为任选课程,应体现问题导向或目标导向,要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杜绝因人设课。

6.教师教育类课程

本类课程仅供教师教育专业开设。

教师教育类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中,教育学原理(2理论学分)、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3理论学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1理论学分和1实践学分)及教师专业发展(2理论学分)、中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学分与学时自定)、中学学科教学设计与技能训练(学分与学时自定)为学校必开课程,其余必修课及选修课程由各专业自行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进行设置,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总学分需达到14学分。

7.创新创业课程

创新创业课程必修至少4个学分,包括大学生职业教育与创业基础(2理论学分)、创新创业实践(2实践学分)。学生还可以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自我认知与创新创业模块选修与创新创业有关的课程。此外,学生在修完上述学分基础上,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较好成果,经创新创业学院认定后可换算为创新创业通识公选课程或其他相关通识类课程的理论学分或学时,具体要求见《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累积转换办法》。

8.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军事训练、见习、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原则上第八学期只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12周。师范专业的教育见习1周,共计1实践学分,教育实习18周,共计12实践学分。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12周,其它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10周。

所有本科生都要进入工程技术中心进行工程实训,具体安排按221+X模式进行,即在四年培养期内,工科学生要进入工程技术中心实训至少2周(2学分),理科学生实训2周(2学分),其它专业学生实训1周(1学分);另外,工科专业可根据需要主动申请另外开设X周实训课程(X学分)。工科以金工实训为主,理科与文科学生以基本工程素养培育为主。

课程考核方式说明:上述八类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方式由各专业参照《许昌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根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课程特点自行或与开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但要保证课程考核的质量,并能体现对毕业要求达成的支撑。

(七)各类课程学分学时构成表

(八)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九)毕业要求与课程及教学活动关联矩阵

认真梳理所设置课程在毕业要求达成和培养目标实现中的作用,建立毕业要求与课程及教学活动的关联矩阵。

2 毕业要求与课程及教学活动关联矩阵

毕业要求

 

课程名称

毕业

要求1

毕业

要求2

毕业

要求3

……

课程1

M

H

课程2

H

L

M

课程3

L

……

(H表示高度关联,M表示中度关联,L表示低度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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