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豫学位〔2025〕3号)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6〕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相关学院对新增本科专业,在进行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相关具体信息如下表:
所属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首次招生时间 |
机电工程学院 | 080217T | 增材制造工程 | 2026年 |
土木工程学院 | 081013T | 工程软件 | 2026年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2026年 |
二、申报工作安排
1.请相关学院组织本单位的分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系主任和教学主任等人员,组成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工作小组,进行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2.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对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标准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执行。
3.提交材料包括:《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2),专家组名单及自评审核意见(附件3),申请材料(附件4),申请材料中还要体现有关证明材料(新增专业在教育部专业目录备案文件、人才培养方案、各新增专业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制度、授位管理流程和制度等)。
三、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权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6〕12号)文件精神(附件5),如有相关学院拟开展辅修学士学位工作,可根据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新增辅修学士学位备案,备案前可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2968550。
四、报送时间
2026年11月4日前将纸质档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公楼222室),电子当材料发送至邮箱66684709@qq.com。
教务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