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许昌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规定》(院政教〔2024〕1号)文件要求与教学工作安排,开始进行2026-2027学年延长修业年限及学业预警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
学生在一学年内未能取得最低学分要求的予以学业预警,学业预警分为红色预警和退学警示两个等级。
1、红色预警: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学年总学分的40%及以上将进行红色预警。
2、退学预警: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学年总学分的60%及以上,或累计不及格的必修课和限选课学分达到22学分及以上(补考、重新修读同一门课程未合格者不重复计算)。给予“退学警示”的学生应强制延长修业年限,但连续两学年给予“退学预警”的,将予以退学。
3、各学院需根据学生一学年学分获得情况对其进行相应学业预警,并向学生提出书面警示(附件1)并通知学生家长。学业预警仅用于提醒并督促学生加强下一阶段的学习,不属于纪律处分。
二、延长修业年限
1、延长修业年限以年度为单位,只在每学年的初期进行,学期中不予受理,延长修业年限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此次为大四学生最后一次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机会,其他时间不得再申请延长修业年限,若有学生因成绩问题预感不能顺利毕业,也可自愿申请延长修业年限。
2、学生自愿提出申请或者给予“退学预警”的学生,填写《许昌学院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附件2),由二级学院初审汇总,并将审查结果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复审后,将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学籍信息调整到相应年级同专业的班级。
3、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主要学习任务为重修本人未通过的课程,同时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也可对正常期末考试中已取得学分的课程选择重考,可获得更高的学分绩点,学生不得申请提前修读后续等课程。如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有未修过的课程,应参加这些课程的正常学习,成绩按正常成绩记载。
4、延长修业年限学生按照调整后所在年级标准缴纳学费,本学年所有重修课程不再收取费用,重修课程必须随网上重修选课一并汇总,按重修工作要求执行,考试随期末考试进行,考试时间冲突时可选择缓考。
5、延长修业年限不与毕业证和学位证直接挂钩,延长修业年限使学生有更充足的时间完成学业,有利于学生通过努力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各学院要做好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心理辅导和思想工作,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对学生给予更多的关注。
三、成绩梳理
1、各学院应在学业预警期间,可同时梳理在校生成绩单,重点梳理三项内容:一是删除学生成绩单中重复条目以及不及格的通识类选修课条目,补登各个学期漏登(无论是否及格都要补登)的课程条目,及时在系统中依规处理;二是删除转专业学生成绩单中原专业的多余课程条目,并对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确认转专业后未修的现专业课程,提醒学生及时进行报名重修;三是梳理学生通识类选修课学分修读情况,提醒未修够该模块学分的学生积极进行选课学习。2027届毕业生除进行以上三项梳理内容之外,还应梳理单学期课程是否修够,本学期为毕业前最后一次重修单学期课程机会,如有漏报,请立刻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科进行补报。
2、请各学院务必将学业预警和成绩梳理工作覆盖到每名在校生,将学业预警和成绩梳理工作作为每学期初的常态性工作,杜绝毕业前才发现问题但无法补救的情况发生,切实帮助学生了解自身学业和成绩情况,实现预警(梳理)有声音、学生有反应、改正有时间的良好效果。
3、各学院将《许昌学院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许昌学院学生预警教育通知书》《延长修业年限备案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6年9月30日中午前报送办公楼225室。
教务处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