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许昌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院政教〔2018〕45号)和《许昌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管理办法》(院政教〔2024〕4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2027学年度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安排
各专业依据培养方案,统筹安排2026-2027学年度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制定(修订)实习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依据最新政策要求,注重能力素质导向与数智赋能,健全实习质量标准和考核标准,明确教学目标、组织形式、内容、考核方法及注意事项。
二、组织形式
实习原则上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安排,以集中实习为主。确需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要提交申请,经学院严格对实习单位资质、基地条件、实习内容审核后方可进行。对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学院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备案制度,为分散实习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杜绝管理真空,确保实习质量与安全。
三、实习管理
1.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实习生思想动态和身体健康状况、实习单位思想教育和安全防范情况,把政治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排查实习安全隐患。发生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科学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2.召开实习培训动员。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政策要求,确保指导教师明确指导职责,学生明确实习任务、目标及要求等事项;开展实习学生的岗前、过程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实习岗位要求,提升专业技能,知晓实习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增强风险意识,确保实习生“懂安全、会避险”。培训须留存图文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学生不得参与实习,学院须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意外险,留存参保信息。
3.加强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制定实习管理细则,充分利用实习管理平台做好学生管理。对进行集中实习的,要与实习单位建立实习管理联动机制,加强对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对进行分散实习的,要运用电话、实习管理平台或现代网络技术等手段,严格实行“日报制”,全面实时掌握实习生的思想、生活和实习情况。
4.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进行顶岗实习的,要签订实习生、学院和实习单位三方实习协议。禁止任何人向学生收取押金、管理费、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或其他费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实习内容以外的实习活动;如因工作失误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造成重大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5.落实导师指导。各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全程做好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指导和检查,督促学生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
6.做好材料归档。各学院要对实习期间的各种材料进行及时收集存档,保证对实习质量进行客观评价;专业实习重点归档实习协议、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手册和实习检查记录等;教育实习重点归档实习手册、课堂实录、调查报告、试讲回讲记录等。实习结束后,及时进行实习成绩评定,并按要求撰写实习工作总结报告。
四、其他要求
1.实习开始前一个月,各学院按《许昌学院专业实习方案》统一格式拟定详尽、具体的专业实习方案,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查同意后,留存备案。
2.为保障对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各学院要科学使用“河南省本科高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在实习开始前发布实习计划,通过信息化平台,加强对本院各类实习的过程管理,及时掌握实习工作状况。
3.请于2026年7月5日前,将《2025-2026学年非师范类专业实习工作总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教育实习结束一周内,将《2027届教育实习工作总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