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现对本学期开展的教育实践后期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教育实习相关工作
(一)教育实习成绩评定
根据《许昌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评价参照标准》《许昌学院教育实习课堂实录评分标准》《许昌学院教育实习回讲评定表》评定实习生的教育实习成绩,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二)优秀实习生评选
集中实习的优秀实习生由带队教师负责评选和报送材料;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按5%的比例评选优秀实习生,并填写《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纸质版1份/人。
(三)做好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填写《2026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总结》(见附件)。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相关学院将《2026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总结》电子档及纸质版、分散实习学生的《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纸质版、优秀实习生名单的电子档于2026年1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教育研习工作
各相关学院参照教学计划、教育研习须知组织开展本学期教育研习工作,要求学生填写《教育研习手册》;根据《教育研习成绩评价参照标准》做好教育研习成绩评定,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三、材料归档
将实习生的教育见习手册、教育实习试讲、回讲评定表、教育实习手册、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评定表、教育调查报告、课堂教学实录、教育研习手册等材料放入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档案袋归档。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