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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级普通全日制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09日 16:15  点击:[]

各二级学院(社区):

为更好地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保护学生权益,依法依规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79号)和《许昌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管理规定》(院政教〔2025〕8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2025年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新生,以及往年保留入学资格复学到2025级的普通全日制新生)。

二、复查时间:2025年9月9日—10月24日。

三、组织保障: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相关辅导员组成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具体落实本学院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担负复查工作的主要责任。

四、入学初审:新生报到时,由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初审新生身份。初审主要内容为:录取通知书信息、准考证信息、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报到时学生携带了个人档案,核对档案封面信息与本人信息一致后,收取学生档案,暂不拆封,待入学资格复审时查阅。邮寄档案的新生,将由教务处统一将档案发放至各院部,报到期间可采集登记新生相关信息,确保初审材料完整、准确。复查工作结束后,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应归还学生。

五、具体复查

(一)档案核查:各二级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组织,将新生照片信息、档案材料信息和其他现有材料逐一进行混合比对,照片信息比对包含准考证照片、纸质档案中的照片、身份证照片、入学登记表照片、学籍表照片、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照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照片、考生当前信息志愿表照片等,与新生本人进行比对;材料信息比对包含录取通知书信息、准考证信息、身份证信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信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信息、考生当前信息志愿表信息、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信息、入党入团材料信息、录取名册信息、入学登记表信息、学籍表信息、考生笔迹等,档案中重要事项有改动痕迹的或空白的要重点复查。

(二)照片张贴: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将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照片张贴规定》的要求,在学生宿舍房间张贴,还要将本院所有新生照片打印张贴至公示栏,便于学生监督。

(三)填写入学登记表:入学登记表主要填写新生个人相关信息,可用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需装入学生档案。

(四)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学生(学籍)登记表为学生学籍信息和在校期间学籍异动等信息记录,可用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需装入学生档案。

(五)专升本前置学历复查:专升本新生在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同时,要将专科毕业证原件和专科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作为重点复查内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的学生不得进入专升本阶段学习,学校不予注册学籍。各单位若发现有未取得专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应及时联系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六)文化专业考试:各单位需到教务处领取试卷,根据学校安排的统一时间进行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拷取电子材料:请2025级新生辅导员于9月11日上午带U盘到行政楼225室拷取新生笔迹电子档照片,照片中文字部分与新生文化专业考试笔迹进行比对,照片中人脸信息与新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档案材料中照片再次比对;拷取新生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将照片打印张贴至学生宿舍和学院公示栏;拷取各单位新生录取名单表格,并根据表格内提示内容进行新生资格信息复查及报到状态标注。纸质文件需院长与辅导员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版(各学院需自行保存一份纸质文件备查),于9月25日前报送行政楼225室。拷取数据同时可领取入学登记表、学生(学籍)登记表、文化考试试卷等纸质材料。

(八)人脸识别:所有新生将通过人脸识别设备,与本人高考报名照片、身份证照片,进行逐一严格比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第一次入学教育时请提醒所有新生准备好身份证,如有遗失请加急补办正式身份证。

(九)专业技能复测:体育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等艺术类新生需要进行专业复测,并留取作品或视频,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随机抽检。

(十)录取资格复查:各单位在核查新生报考信息和报考资格的同时,需对享受高考优惠政策的新生进行重点核查,核查加分项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优惠政策要求。

(十一)体检、体测、心理测评:具体工作请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进行。对于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报到的新生,以上步骤仍需认真完成。

(十二)档案整理:每名新生档案必须落实到位,做到每人有档,每档必查,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应及时充实档案材料,包含新生入学登记表、学生(学籍)登记表、军训登记表,以及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考生当前信息志愿表等,各项材料要填写正确,签章完整,装入档案。

(十三)总结报告:各单位要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及结果写出书面报告,含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小组成员名单、复查对象、复查时间、复查地点、复查内容(档案核查、录取照片张贴、文化专业课考试、笔迹、人脸识别、专升本前置学历等)、复查结果详情等。报告末尾要插入入学考试现场照片、档案核查现场照片、录取照片张贴情况等图片。纸质报告需各单位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组长与具体复查人员签字,加盖行政章,一式两份,各单位与教务处各存一份,于10月13日前将总结报告纸质档与电子档报送行政楼225室。

六、宣传与监督

(一)宣传工作

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的再次确认,是保证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在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和复查工作的同时,要将复查目的和复查流程告知学生,使学生充分理解复查工作的意义和各项要求,协同学校做好监督工作,保证每名新生入学资格合法、公平。

(二)监督工作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是我校一项非常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保各个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各单位要成立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本单位的新生复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项数据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露。

我校由纪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团委、二级学院(社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附件2)将对各单位复查工作进行督导,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设有监督举报电话,对涉及考生未到录取专业报到学习和入学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及举报将详细核查,情况属实者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及邮箱:

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0371-69691790

电子邮箱:xueshengchu@jyt.henan.gov.cn

校纪委:0374-2968713

校教务处:0374-2968550

校电子邮箱:jwc@xcu.edu.cn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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