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许昌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管理规定》(院政教〔2024〕29号)文件精神,经过学生申请,相关二级学院考核公示、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审核,安佳宝等295名学生(详见附件1)符合转专业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反馈电话:0374-2968550。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3月6日
上一条:关于对2025届毕业生成绩进行梳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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