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4年工作总结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要求,需各相关单位对2024年学科竞赛学生获奖情况和指导教师进行统计。现将有关统计要求如下:
1.学科竞赛必须是2024年参加的省部级及以上竞赛项目。
2.荣获的金奖、银奖和铜奖,体育类学科竞赛的第1-2名、第3-5名、第6-8名及冠军、亚军、季军分别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填报。
3.指导教师必须有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4.填写《2024年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根据《许昌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见附件2)填写认定级别;不在文件范围内的,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并同时完善附件3模版内容。
5.单项奖各占一行填写;团体奖“序号”合并单元格填写,并在“团队人数”栏中填写团队人数。
6.对学生获奖证书和指导教师荣誉证书进行扫描,学生获奖证书扫描电子档按统计表中对应的序号进行命名。
7.将证书扫描件的电子文档分别放入 “学生获奖证书”和“指导教师荣誉证书”两个文件夹内,连同《2024年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及附件3打包压缩,于12月5日前,发送到邮箱453613585@qq.com。
附件:1.2024年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2.许昌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3.2024年度XX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省级以上支撑材料(模版)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