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与监控力度,保证日常教学工作有序运行,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自查时间:11月1日-11月13日。
2.总结阶段:11月14日-11月21日。
二、检查内容
1.基层教学组织根据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内容)。
2.教学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实际教学内容与本学期教学进度表有无出入,修改变动的原因。(填写附表1)
3.任课教师的教案(包括课堂设计、教学笔记等)是否齐全。
4.教师课堂教学运作基本情况:包括作业布置次数、批改情况、辅导答疑、阶段考试安排、学生成绩记分册记录等。(附表2)
5.教师教学考勤情况:包括上课迟到、早退、调停课等。
6.实践性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践性教学计划编写、实验(实习)指导书、教学实习计划、实验(习)报告、实验(实习)记录等。
7.相关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听课情况。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请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以上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通过到教学一线听课、查课、评课、召开专题座谈会等途径了解教学运行实际情况,对照检查内容完成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报告。尤其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如实填写附表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含实验)汇总表》、附表2《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情况汇总表》。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布置并认真组织,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并于11月25日将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282365351@qq.com。其他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3.各学院根据检查情况并开展综合分析,将教学进度正常率、作业批改完成率两个参数反馈给教务科周丹老师(11月25日前)。各学院调停课情况由教务处负责汇总通报。
4.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报告反馈情况,开展院系抽查走访工作,切实关注和解决教学过程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