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鑫,男,商学院2021级经济学本1班学生。
李曼钰,女,医学院2022级药学专科2班学生。
王骞苒,女,食品与药学院2023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1班学生。
李汝豪,男,音乐舞蹈学院2021级音乐学3班学生。
谷佳贤,女,医学院2022级药学专科1班学生
李享泽,男,土木工程学院2023级土木工程本科1班学生。
赵天寒,女,教育学院2022级小学教育专升本1班学生。
何柳杨,男,法学院2023级法学专升本1班学生。
上述8名学生申请自愿放弃学籍,办理了退学手续。根据《许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马可鑫等8名学生自愿退学的申请,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反馈电话:2968550。
教务处
2023年1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3年度优秀教材巡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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