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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调课情况通报

2023年11月01日 16:24 教务科 点击:[]

各学院:

截止到本学期11月1日中午(第9周),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所有教师、所有课程的调课情况进行了统计。共有84位教师办理了调课,总计114次。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课情况统计

各学院调课情况统计见下表所示。

学院

调课次数

调课教师数

单个教师最高次

文史与传媒学院

9

5

3

法学院

8

5

3

外国语学院

5

3

2

商学院

10

8

2

教育学院

13

8

3

数理学院

4

4

1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

11

9

2

化工与材料学院

9

9

1

城市与环境学院

5

5

3

信息工程学院

4

3

2

体育学院

/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9

7

2

音乐舞蹈学院

/

/

/

国际教育学院

/

/

/

食品与药学院

8

6

2

土木工程学院

2

1

2

医学院

8

5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9

6

2

合计

114

84

/

注:1.调课次数,单次指一大节,一大节包含两小节或三小节

2.单个教师最高次,指某一位教师在1-9周内一共调课的次数。

二、调课事由统计

在114次调课中,调课事由一般有公务事假、进修学习、病假、事假等原因,按因公、因私分类统计如下表所示。

调课事由

因公

因私

调课次数

59

55

三、调课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教师调课证明材料缺失或过于随意(不能作为调课证明材料)。

2.调课说明栏应对调课的原因作简要说明。

3.个别学院调课审核不及时,导致教务处不能及时审批完成,间接说明任课教师调课并没有提前和教学院长沟通说明,调课带有任意性。

4.对于调课过程中应该提供的证明性材料缺失或不充分、调课审核过程中系统检测有冲突、各项内容填写不清楚、不完整,教务处将不予受理。

根据《许昌学院教学工作基本规范》(院政教[2018]40号)文件第十章规定:各学院因私调课次数不能超过本院教师人数的25%,每学期每位教师因私调课次数不得超过3次。截止到统计时间个别学院部分教师已达到了文件规定的调课次数要求,请各学院严格审批教师调课事宜。临近期中,为保证教学正常运行,请各学院加强调课管理,严格执行调课审批制度,对各类会议、出差、进修活动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严格审查因私调课事由,尽量减少或避免调课,并督促任课教师按时补课,保证日常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教务处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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