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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申报和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27日 17:40 实践教学科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为一流专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和第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教办高〔2023〕46号)要求,结合我校项目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申报和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范围

    本年度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主要包括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系列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在《第二批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范围之内,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类、生物学、历史学、护理学、材料学、地理学、电子信息工程、物理学、土木工程、机械类、纺织学、航空航天等。有一定项目建设基础的教学单位,要根据《第二批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指南》,提前谋划2024年度建设工作。

   2.项目建设数量

学校计划在原有立项建设的基础上,再建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3个。

   3.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省项目申报要求填写,主要包括《2023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2023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申报书》、《2023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推荐汇总表》(见系列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

    4.项目立项评审

学校聘请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议评审,确定校级立项建设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立项建设项目。

    5.项目申报要求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 步。申报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对外公开服务。

    (2)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拟申报校级和省级一流专业的教学单位至少申报1项;已认定的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作为存量项目,优先融入拟申报的课程群,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3)各单位31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档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项目验收

    1.校级项目验收

    各建设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填写《2021年度许昌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验收结项书》、《2021年度许昌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结项书》、《2021年度度许昌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和《2021年度许昌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结项验收汇总表》(见校级项目验收材料见附件2),于313日前将结项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档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的建设成效进行评价。对建设成效较好的项目,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立项建设项目,对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立项。

   2.省级项目验收

    各相关单位要按《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和第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自评、相关材料(见省级项目验收材料附件3)的填报、简介视频的录制和网址的有效连接工作,并按省教育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各项材料的网报工作。本次验收达不到要求的,省教育厅将取消立项;对于本次未提交验收认定申请的,省教育厅将取消“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称号。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专业特色和实验教学建设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对已经立项建设的校级和省级虚拟仿真教学项目的学院和负责人,要切实做好项目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在校级和省级立项建设的基础上,获批更高层次的建设项目。

联系人:赵广哲

    联系方式:296886213103743197

箱:453613585@qq.com

附件:

   1.系列项目申报材料

   2.校级项目验收材料

   3.省级项目验收材料

   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和第一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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