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外专业实习基地既是实习生进行专业实践锻炼的重要场所,也是高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本科高校实习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2]276号)和《关于加强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教高[2021]429号)要求,现就做好校外专业实习基地遴选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建设条件
根据《许昌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院政教〔2018〕46号)要求,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校外实习基地的遴选应与专业特点紧密结合,能够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2.实习基地应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设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高素质技术人员和管理队伍;实习场地和指导人员能满足实习专业课程大纲的具体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3.实习基地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具有能满足实习学生的食宿、学习、劳动安全和卫生防护等需求,一般每次应能接纳实习生10人以上。
二、遴选建设要求
结合专业建设规划实际,按上述遴选条件,对原有实习基地的实习效果和实习协议签订时间进行梳理,可淘汰或保留部分基地,也可建设新的实习基地。具体要求如下:
1.淘汰基地。对于在近五年内没有接受过实习生或接收实习人数少于5人/年的基地,建议予以淘汰,并终止实习协议。
2.留用基地。对符合建设条件、合作基础扎实的实习基地,可予以保留;如双方签订的实习协议较早(2018年之前),应续签新的实习协议。
3.新建基地。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对符合建设条件、合作前景较好的基地,可按实习基地遴选建设程序要求,签订实习协议,并挂牌。
三、其他要求
1.按以下要求完善填写《许昌学院校外专业实习基地一览表》(见附件)。属于淘汰的基地,在“备注”栏中填写“淘汰”;属于留用的基地,在“备注”栏中填写“留用”;属于新建的基地,在“备注”栏中填写“新建”。
2.将本学院《许昌学院校外专业实习基地一览表》的电子档于9月12日前,发送至实践教学科赵老师QQ邮箱;在本学期结束前,将续签的实习协议和新建实习基地协议书的扫描件电子档(扫描件以一览表内序号+实习基地名称命名)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3.本次遴选确定的专业实习基地是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和河南省本科高校实习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按要求认真完成基地遴选、基地建设和实习协议签订等工作。
附件:许昌学院校外专业实习基地一览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