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大会精神,促进师范生培养质量逐步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21〕2号)和《关于印发许昌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院政教〔2022〕7号)的要求,经研究,定于5月中旬举办第二十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比赛。本次比赛由教务处主办,教育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届比赛的参赛对象为2023届在校本科和专升本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比赛办法及要求
本次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要求全员参与,通过初赛选拔参加学校决赛和申报审核认定三等奖的优秀学生名单。具体名额详见《第二十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比赛参赛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因疫情防控要求,决赛不再统一举行集中现场比赛,届时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参赛视频进行评比,并对比赛结果进行通报。
(一)参赛专业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汉语国际教育、体育教育、美术学、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13个专业。
(二)比赛内容
比赛包含说课(微型课)、答辩、才艺展示(中小学组)或专业技能展示(学前教育组)3个环节,满分共100分。各组评分细则见附件2。
1.说课(微型课)。语文(小学、初中)、数学(小学、初中)学科采取微型课方式进行比赛,其他学科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比赛。每个学科规定3个课题。参赛选手在比赛现场从指定的3个课题中随机抽取相应学科中的1个课题进行说课展示,时间为10—13分钟。各组说课课题见附件3。中小学组说课要求使用板书展现其粉笔字功底。
2.答辩。评委围绕参赛选手说课内容,就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育理念等方面提问1—2个问题。每位选手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3.才艺展示(中小学组)。主要展示当代大学生的艺术风采和良好精神面貌,参赛选手可以选择器乐演奏、舞蹈、朗诵、曲艺、绘画等方面的技能、技巧进行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参赛涉及到的乐器、设备、材料等请自备。
4.专业技能展示(学前教育组)。主要测试毕业生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掌握情况,包括简笔画、歌唱、舞蹈以及硬笔书法、语言表达能力等项。本届比赛测试内容为舞蹈,参赛选手从东北秧歌、蒙古族、藏族、傣族、维吾尔族等5个舞蹈类别中抽签决定参赛类别,表演时间不超过2分钟,音乐自备。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其它说明
1.体育学科以现场作课的形式进行比赛,上课时间为25分钟。
2.英语学科说课环节要求全英教学,答辩环节不作要求。
3.说课环节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酌情扣分。
三、奖项设置
(一)学生奖项。本届比赛设学生一、二、三等奖;学生一、二等奖,通过学校决赛确定,同时,学校将从获一、二等奖的学生中,遴选部分学生代表我校参加省级比赛;学生三等奖由各院申报,教务处审核认定产生。
(二)优秀辅导教师奖。凡本次比赛获得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学校确定为优秀辅导教师。
四、其它要求
(一)各学院要制定周密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根据指定的课题(见附件3),对学生进行说课训练,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初赛活动。
(二)各学院可以将本次比赛与我校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中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环节相结合,要指定专门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精心指导,并做好比赛材料(比赛方案、比赛过程、比赛结果的图文、影像材料等)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三)2022年5月9日前,将《第二十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比赛参赛学生报名表》(见附件4)的纸质版、电子版、视频材料连同申报审核认定三等奖学生的详情(姓名、性别、专业)送交教育学院E-1623办公室。无视频材料的取消决赛资格。
(四)视频材料要求如下:
1.录像环境光线充足、安静,选手衣着整洁,文字展示清楚,声音与画面清晰、流畅。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大赛无关的标识等内容。
2.参赛选手说课或微型课视频、才艺展示、答辩环节视频均应为连贯性、一次性的展示,内容不允许剪辑、拼凑,镜头不允许切换,勿添加片头和片尾。(不得使用摇臂、无人机等脱离课堂教学实际、片面追求拍摄效果的录制手段)。
3.视频文件应能在暴风影音等常见媒体播放器上播放,可实现播放、暂停、停止、跳跃等功能。
4.如有学生的镜头,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
5.视频文件采用MP4封装格式,分辨率720P以上,每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0MB,图像清晰稳定,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
6.每个学生单独一个视频,并以“学院名称+专业+选手姓名”命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刘海虹,联系方式:2968862,13783749126
教育学院联系人:袁朝阳,联系方式:2968968,18697370227,邮箱:632024161@qq.com
教务处 教育学院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