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等文件要求,新增专业应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申请,现开展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我校2022年新增应届毕业生的三个本科专业,各专业具体信息如下表:
二、申报工作安排
1.请各有关学院组织本单位的分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系主任和教学秘书等人员,组成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工作小组,进行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2.各单位申报工作小组依据《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1),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撰写自评报告(见附件3),以上两份材料(电子档与纸质档)一式一份,于4月1日前一并报送教务处学籍学位科(行政楼225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各专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拟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集体评议,并将反馈意见至相关专业。
4.各单位申报工作小组根据反馈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将最终稿于4月6日前交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联系电话:2968550
许昌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