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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06日 08:55 教务处实践科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许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院政教〔2018〕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情况,现就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根据《许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各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实际和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二)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各学院要组织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会,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对师生的职业操守、学术规范和诚实守信教育,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二、合理安排进度

    各学院应参照《许昌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见附件1),结合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学校倡导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交叉进行。

    三、严格过程管理

(一)导师选配

 1.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聘请企业行业一线高水平技术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数原则上不能超过10篇。

(二)选题管理

 1.学院要遵循指导教师命题与学生自主命题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生自主命题;重视选题管理,召开选题论证会,严把选题质量关。

 2.选题的难度、分量要适当,能体现培养目标中对能力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避免过大、过窄、空泛、类型单一等。

 3.提倡学生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进行选题;理工、艺术类专业结合实践应用的选题比例应在90%以上,文管类专业应在70%以上。

 4.选题必须严格遵守“一人一题”原则,严格控制与往年选题的重复率。

 5.中期检查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选题,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课题变更申请表并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

(三)过程指导

 1.各学院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确保指导教师工作时间投入和精力投入。

 2.指导教师保证指导每名学生不少于10次,并认真做好指导记录。

     3.指导教师应按时指导学生,经常与学生交流,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4.指导教师实时把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学生违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教师有权推迟其答辩或取消其答辩资格。

(四)审阅与评阅

 1.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要认真审读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明确指出论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填写《审阅意见表》和《评阅意见表》。

 2.对有抄袭或剽窃行为或撰写不认真、格式不规范的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有权责令学生重写或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五)检测与答辩

 1.教务处协同各学院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定稿进行检测,对没有“通过”检测的学生,学校将按《许昌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院政教〔2018〕3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论文查重内容与提交评阅内容进行对比核查,严查个别学生通过使用与提交论文内容不一致的材料获得合格查重结果。

 3.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并严格把关,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出现2篇及以上在首次检测结果中重复率在50%以上的,学校将按照《许昌学院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政教﹝2018﹞29号)》相关规定对指导教师严肃追责。

 4.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答辩环节工作,保证各答辩小组工作程序及要求的统一性,确保答辩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准确性。

 5.每个学生的答辩记录须详细、完整,答辩委员会评语要客观、全面,对不同等级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有不同的评语表述。

 6.答辩专家小组的成员选择应遵循回避原则,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本人指导学生所在答辩小组的答辩活动;理工科专业答辩小组至少要有一位业界人员。

(六)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总分为100分,由三部分构成:指导教师审阅成绩占25%,评阅人评阅成绩占25%,答辩成绩占50%。每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定,然后按比例折合后为最终成绩(取整数)。任何一部分的成绩达不到该项成绩60%及格线者,即可视为该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

 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汇总成绩,并将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四、优秀论文评选

(一)各学院按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数2%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申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时,要报送《许昌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审批表》和《许昌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三)被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模板》格式要求报送电子版,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学校将不予受理。

(四)被评定为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每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按照20个计算。

五、归档与抽检

(一)学院要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相关资料进行统一打印、装订。

(二)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由各学院自行设计印制;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特点,对论文(设计)档案袋进行认真设计。

(三)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后,学校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设计),聘请校外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对有抄袭、存在问题较多或不合格的论文(设计),学校取消该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对指导教师问责。

六、材料上报

(一)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选题登记表、答辩日程安排表、成绩登记表、质量分析报告、优秀论文(设计)推荐表和汇总表,上述材料须经学院盖章,并交送电子文档。

(二)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分析、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三)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许昌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做好各环节的工作。

七、其他要求

(一)指导教师在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资料,如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指导记录表、审阅(评阅)意见表、答辩记录表等中的各类评语、意见、日期等要更加认真负责,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

(二)对于态度不端正、没有努力学习和实践,没有按照学校要求和规范完成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者,不得参加当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三)对于在各类抽查评估中,结果为不合格或有严重质量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学校将按照《许昌学院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政教﹝2018﹞29号)》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许昌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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