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现将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等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
1.停课时间:
(1)全校各年级停课时间:2021年12月19日;
2.考试时间:
(1)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上午;
(2)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27日A2教学楼不排考试)。
3.每天考试时段:
(1)上午:第一场08:00-09:50;第二场10:10-12:00
(2)下午:第一场14:30-16:20;第二场16:40-18:30
(3)晚上:第一场19:00-20:50;
4.全校公修课考试安排如下:

注:①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公共课程于12月19日前随堂考试
②体育课考试:停课前一周上课期间完成考试。
③其他各专业、各年级开设的未统一安排考试的公修课、选修课、重修单开课、实验课等的考试均应在停课前一周结束。
5.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自行安排。各学院专业课考试建议从12月22日下午开始排考(如确定无学生冲突,也可以在公共课考试期间安排专业课考试)
6.各专业考试、考查科目的命题应符合《许昌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院政教〔2017〕25号)文件规定,所命试题纸质试卷必须有A、B卷和命题审批表。
7.各学院的考试日程安排表(表中考试科目名称要求与课表课程名称一致)和考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2021年12月13日前报送教务科。考试日程安排表登陆教务处主页下载并按要求填写(Excel格式,单元格不能合并,按教务处网页表格上要求的日期、时间格式)。
二、试卷保存及成绩登入说明
1.公修课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发给各学院;考试结束后,各学院收齐清点后将学生试卷及时送给开课学院,交接试卷时需做好接收记录。
2.所有跟班重修随期末考试参加考核,各学院要对照学生所报课程名单安排好考场。
3.考试成绩网上登录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20日24:00时。
三、考风考纪及其他说明
1.各二级院主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统一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许昌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院政教〔2017〕25号)、《许昌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院政教〔2018〕63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
2.各二级学院通过办公会等形式,结合本单位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提前确定各项考试工作的时间安排以及巡考计划;明确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等。
3.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要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强调学术诚信,通过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4.各二级学院,要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要重视加强对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的考场职责培训,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按照《许昌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为加强考试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人事处、学生处、团委等组成巡视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怡俐
成 员:高远浩 王俊 周银超 史若延 张成兴 吴迪 闫慧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