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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后期专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1年11月05日 09:56 教务处实践科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各二级学院不得安排新的校外实习活动。为降低疫情对我校专业实习工作的影响,现就做好本学期后期专业实习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非师范类专业实习

    凡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本学期教学计划中安排而尚未进行的非师范类专业的各类实习,各学院可根据实习的性质、特点和要求,改变方式进行校内实习,建议优先安排毕业生的各类专业实习。具体可采用以下实习方式:

(一)通过网络,进行线上虚拟仿真实习。

   (二)学生参加各类在线论坛、撰写实习论文。

   (三)借助各种网络课程平台,要求学生完成实习理论知识学习。

   (四)邀请业界一线专家、资深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开展讲座活动。

二、师范类专业实习

    暂缓师范类专业的校外教育见习;校外教育实习转为在校内进行。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要求,我校所有2022届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专升本)均要进行实习,具体实习内容和安排要求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21年11月8日-12月 17日。

 (二)实习内容

    1.按《许昌学院教育实习手册》中教育实习指导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研实习和调查报告等实习任务,并认真填写《许昌学院教育实习手册》。

    2.教学工作以“微型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班主任工作以开展“弘扬师德师魂”为主题的演讲活动进行;教研实习以叙写“教学感悟”的形式进行;教育调查可结合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

    3.每位实习生上“微型课”或“说课”不得少于10次(包括试讲和回讲)、参与主题演讲活动不得少于3次、“教学感悟”不得少于3篇。

   (三)实习组织

    1.各学院原则上按40人一组对学生进行分组,分配指导教师,并于实习开始后三天内,将实习分配情况、指导教师及其联系方式电子版报送实践教学科(见附件)。

    2.指导教师负责实习生的考勤和指导工作,学校对各院的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3.实习结束前,每位实习生完成一节真实、完整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要显示教师和学生间的互动,真实记录课堂教学的全过程。

    4.根据《许昌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评价参照标准》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评定,并把实习成绩录入教务成绩管理系统。

三、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内实习工作,安排专人对实习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检查,督促学生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环节的实习任务。

   (二)各二级学院要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校内实习疫情防控工作,不允许学生私自到校外其它区域活动。

   (三)对目前已在校外进行实习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协调实习基地,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避免有学生感染现象的发生。

 

附件:2022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分配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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