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楠,男,法学院2020级法学专升本1班学生。
马静雅,女,城市与环境学院2018级地理科学本科2班学生。
温志刚,男,体育学院2019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1班学生。
王楠等3名学生申请自愿放弃学籍,根据《许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一条第六款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王楠等3名学生自愿退学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反馈电话:2968550。
许昌学院
2021年6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对王永杰等4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同意张宁唯一转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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