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对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的统一管理,保证实习质量,现将2021-2022-1学期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前期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生分配
1.根据我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情况和实习学校的工作需要,所有2022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全部由所在学院分配到指定的教育实习基地进行实习。
2.教务处根据各实习学校需求,编制、下发《2022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学校需求表》(附件1)。
3.各学院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实习学校所需人数安排实习生,填写《许昌学院2022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分配表》(附件2),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院内初次分配结果不得提前对学生公示。
4.教务处会同各学院根据实习学校变化适当调整后,在实习报到前一周内公示分配结果。分配结果一经公示,原则上不得变动。
二、教育实习带队教师选派
1.带队教师条件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实习生人数,分配各学院所需的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名额,各学院从我校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库中随机选派部分教师担任本年的教育实习带队工作。带队教师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师范类专业课程“双导师”必须担任教育实习带队工作;
(2)教学经验丰富,曾担任过师范类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
(3)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具有教育实习带队经验的教师,优先选派。
2.带队教师名额
文史与传媒学院7人;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外国语学院7人;数理学院4人;城市与环境学院3人;体育学院3人;美术与设计学院3人;音乐舞蹈学院5人;教育学院13人。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在分派实习生时,尽可能照顾不同学生的需求,争取保证全体学生对分配结果无异议。
2.文史与传媒学院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其中10名学生分配到国际教育学院实习,其余学生分配到魏都区碾上小学、魏都区丁庄小学、魏都区董庄小学、魏都区湖滨路小学4所学校。
3.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分配到市区。
4.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实验学校仅分配女生。
5.分配到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学校的实习生原则上要求是男生、思想政治素养高、不得有补考或重修情况、教学技能娴熟、能胜任教学教育工作。
6.分配到禹州市京师大教育集团的实习生,可享受该集团提供的适当生活补助,届时需要签订实习生、实习学校和许昌学院三方实习协议。
7.各学院务必在6月23日之前,将《许昌学院2022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分配表》(附件2)的纸质版(盖章)、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名单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纸质版(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liuhh03954@163.com。
8.本届实习生所用《许昌学院教育实习手册》和《许昌学院教育实习鉴定表》学校不再统一打印,电子版已上传至教务处网页,请各学院负责自行下载统一打印。
教务处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2022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学校需求表
附件2:许昌学院2022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