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消除疫情影响,我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做了大幅调整。根据课程不同年级分批次展开,本学期考试工作也对应做了调整。在极其繁重、紧张的教学任务下,每位教学相关人员都能克服各种困难,保证了前期教学活动的顺利完成。本次考试工作希望大家能一如前期,根据本工作安排提前谋划、认真部署,保障本次期末考试和全学期教学任务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提醒监考老师考试时间的变化)。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
1.停课时间:
(1)大二、大三文科、艺术类专业停课时间:2020年12月19日;
(2)大二、大三理工科停课时间:2021年1月2日;
(3)大一所有专业学生停课时间:2021年1月8日。
2.考试时间:
(1)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2日(大二、大三、大四文科、艺术类专业);
(2)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5日(大二、大三、大四理工科专业);
(3)2021年1月9日—2021年1月16日(大一所有专业)。
3.每天考试时段:
(1)上午:第一场07:45-09:35;第二场10:00-11:50
(2)下午:第一场14:15-16:05;第二场16:30-18:20
(3)晚上:第一场19:00-20:50;
4.全校公修课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年级 |
考试时间 |
大学英语1 |
大一新生 |
1月12日07:45-09:35 |
大学英语3 |
大二理科、 |
1月5日10:00-11:50 |
大学英语3 |
大二文科、艺术类专业 |
12月25日07:45-09:35 |
高等数学 |
大一新生 |
1月13日07:45-09:35 |
高等数学1 |
大一新生 |
1月13日07:45-09:35 |
线性代数 |
大一新生 |
1月13日10:00-11:50 |
线性代数 |
大二理科 |
1月4日07:45-09:35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大二理科 |
1月4日10:00-11:50 |
大学物理 |
大二理科 |
1月4日14:15-16:05 |
电工电子 |
大二理科 |
1月4日16:30-18:20 |
注:①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课程大二文科、大三文科、艺术类专业随堂考试,大一、大二、大三理工科专业1月10日,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②大学计算机考试:1月9日,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③体育课考试:停课前一周上课期间完成考试。
④各年级公共课程合班重修考试时间统一安排12月24日。
⑤其他各专业、各年级开设的未统一安排考试的公修课、选修课、体育课、实验课等的考试均应在考试前一周结束。
5.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自行安排。各学院专业课考试从12月28日开始排考(大二、大三文科、艺术类专业),1月5日开始排考(大二、大三理科专业),1月11日开始排考(大一所有专业)。
6.考试安排:由于本学期考试是分批次(3次)进行,考试教室无法统一。教务处会在每批次停课后清空教室提供网上教室申请,教室资源有限,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安排考试时按需申请。
7.各专业考试、考查科目的命题应符合《许昌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院政教〔2017〕25号)文件规定,所命试题纸质试卷必须有A、B卷和命题审批表。考试课试卷于2020年12月11日(大二、大三文科、艺术类专业)、2020年12月18日(大一所有专业、大二、大三理工科专业)之前报送教务处。
8.各学院的考试日程安排表(表中考试科目名称要求与课表课程名称一致)和考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2020年12月24日(大二、大三文科、艺术类专业)、2021年1月4日(大二、大三理工科专业)、2021年1月9日(大一所有专业)前报送教务处。考试日程安排表登陆教务处主页下载并按要求填写(Excel格式,单元格不能合并,按教务处网页表格上要求的日期、时间格式)。
9.全校公共选修课请于2020年12月21日到22日考查完毕。
二、试卷保存及成绩登入说明
1.公修课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发给各学院;考试结束后,各学院收齐清点后将学生试卷即时送给开课学院,交接试卷时需做好接收记录。
2.所有重修随期末考试参加考核,各学院要对照学生所报课程名单安排好考场,重修成绩登记汇总表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交到考务科。
3.考试成绩网上登录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16日24:00时。
4.如果有学生申请缓考,需要学院核实后在考前将学生的缓考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以院为单位交到教务处教务科,任课教师在登录成绩时直接登录0分,不要在备注中做任何标记。
三、考风考纪及其他说明
1.各二级院主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统一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许昌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院政教〔2017〕25号)、《许昌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院政教〔2018〕63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
2.各二级学院通过办公会等形式,结合本单位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提前确定各项考试工作的时间安排以及巡考计划;明确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等。
3.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要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强调学术诚信,通过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4.各二级学院,要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要重视加强对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的考场职责培训,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按照《许昌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为加强考试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人事处、学生处、团委等组成巡视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怡俐
成 员:高远浩 王俊 张鹏辉 陈浩勇 张成兴 吴迪 闫慧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