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确保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各专业培养方案,做好2021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教学执行计划需严格按培养方案编制,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和调整。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须填写《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并以书面形式经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教学执行计划由各院负责编制,一经审定应严格遵照执行。
2.需要由非本院教师开设的专业课程,请提前和开课学院沟通,并填写《外院承担教学计划汇总表》,见附表2。
3.20212学期通识类必修课程教学执行计划按附表1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开课学院)
4.20212学期教学计划将在新版教务系统中录入,请各教学单位在新版教务系统中维护好课程库。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
5.请各院于12月3日下班前提交《外院承担教学计划汇总表》。《教学计划表》、《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待课表排定后统一整理提交。
附表1:20212学期通识类必修课程教学执行计划汇总表
附表2:外院承担教学计划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