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对教育实习工作的统一管理,保证实习质量,现将2020-2021-1学期教育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生分配
1.根据今年我校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情况和实习学校的工作需要,所有2021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本科及专升本)全部由所在学院安排到指定的93个实习基地进行实习。
2.教务处根据各实习学校需求,编制、下发《2021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学校需求表》(附件1)。
3.各学院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实习学校所需人数安排实习生,填写《许昌学院2021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分配表》(附件2),经各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教务处会同各学院根据实习学校变化适当调整后,于9月初公示分配结果。分配结果一经公示,原则上不得变动。
二、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选派
1.指导教师条件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实习生人数,分配各学院所需的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名额,各学院从我校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库中随机选派部分教师担任本年的教育实习指导工作。指导教师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必须担任教育实习指导工作;
(2)教学经验丰富,曾担任过教师教育类课程的教学工作;
(3)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具有教育实习指导经验的教师,优先选派。
2.指导教师名额
文史与传媒学院8人;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外国语学院4人;数理学院4人;城市与环境学院2人;体育学院3人;美术与设计学院4人;音乐舞蹈学院4人;教育学院12人。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在分派实习生时,尽可能照顾不同学生的需求,争取保证全体学生对分配结果无异议。
2.文学与传媒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分配到魏都区碾上小学、魏都区丁庄小学、魏都区董庄小学、魏都区湖滨路小学4所学校。
3.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分配到市区。
4.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实验学校仅分配女生。
5.各学院务必在7月10日之前,将《许昌学院2021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分配表》(附件2)的纸质版(盖章)、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名单及联系方式(手机、qq号)纸质版(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xcshijianjx@163.com。
6.本届实习生所用《许昌学院教育实习手册》和《许昌学院教育实习鉴定表》学校不再统一打印,电子版已上传至教务处网页,请各学院负责自行下载统一打印。
教务处
2020年6月24号
附件1:2021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学校需求表
附件2:许昌学院2021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