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院政教〔2019〕26 号)规定,经各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李凯等96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决定授予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反馈电话2968550。
许昌学院学位办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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