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非师范本科专业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实现高质量实习和就业,现将2018-2019-1学期专业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生分配
1.为了进一步加强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我校与许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合作,择优确定一批诚信用人单位和名优企业作为我校学生实习定点单位,结合各学院已有的合作实习单位,所有2019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本科及专升本)原则上由所在学院安排到学校指定实习单位和院系已有合作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单位尽量集中,尽量减少学生自主实习比例。
2.教务处联合许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各实习单位用人需求,编制、下发《许昌学院2019届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
3.各学院根据附件1中的实习单位岗位需求,按照满足专业实习的要求,指派教师专门负责学生实习待遇等初选实习单位,如有实习岗位、区域、食宿安排、实习待遇等问题不清楚的可直接联系实习单位负责人沟通确认。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实习单位所需人数安排实习生,填写《许昌学院2019届非师范毕业生专业实习分配表》(附件2),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实习时间
学生在2018年7月即可进入到相关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各单位根据专业实习计划安排,结合学生和实习单位三方意愿,可适当延长至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但必须保证学生能正常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在分派实习生时,尽可能照顾不同学生的需求,争取保证全体学生对分配结果无异议;
2.各学院务必在6月29日之前,将《许昌学院2019届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分配表》(附件2)的纸质版(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34505918@qq.com。
教务处
2018年6月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