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2018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条例》和《许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我校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中有5048人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决定授予学士学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
许昌学院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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