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现就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对象
2018年开始招生的所有本科专业及专升本专业。
二、修订原则
2018级培养方案修订总体上以《许昌学院关于制定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为根本原则,除此之后,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原则:
(一)“对标”原则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定位及专业基础和学科特色,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注重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和毕业要求的匹配度,加强课程设置对人才培养各要素达成的保障水平,以保证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标准。
(二)巩固提升原则
巩固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成果,在培养方案总体框架、课程体系等核心要素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参照国家标准要求适当调整,既保持培养方案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也要针对实际情况作出相应修订,使人才培养方案更加科学、完善,更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的提升。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1.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与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符合专业国家质量标准,彰显学校办学目标和本专业办学特色。培养要求原则上继续沿用知识、能力、素质范式(各学院也可以自行决定格式,要做到全院各专业统一),但须进一步提炼,既体现专业国家质量标准所要求的培养规格,又能彰显本专业的办学定位和特色。
2.完善课程设置及学分比例
(1)学分、学时及学分折算要求。此次学分修订应参考专业国家标准的具体学分要求,差距不大易于调整的应尽量与国家质量标准区间相符,差距较大难于调整的应尽量向国家质量标准区间靠拢。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原则上应控制在170学分以下,总学时不超过2400学时,且实践课时比例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2)明确专业核心课程。为保证学生培养质量,要求每个专业根据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专业相关要求或专业认证要求,明确专业核心课程,并标示清楚(专业核心课程必须是必修课程)。
(3)课程体系与2017级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即由通识课平台、专业课平台、创业平台、集中实践平台四部分构成。各专业可参考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有关课程的设置建议,对专业平台中的专业模块课程归属、学分、学时等进行适当调整。
(4)公共必修课部分大学外语课程由大学英语必修课、大学英语限选课、大学英语任选课、大学日语必修课、大学日语任选课组成,学生在入校初期可根据自己不同的外语起点选择修读大学英语或大学日语系列课程,具体详见《许昌学院大学外语教学改革方案》(附件2)。
单独在第一学期开设军事理论课程,1学分。
(二)专升本培养方案
为了规范专升本培养方案的制订,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学分制管理,学校决定所有2018年招生的专升本专业都要制定单独的培养方案。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按两年的基本学制设置课程和分配学分,总学分数为80学分左右,课程体系为通识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集中实践环节。课程设置原则上从普教本科生培养方案中选取,并根据学生原有学习基础和专业背景合理设置基础课程,丰富选修课程,给予学生更多的课程选择自由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其他修订事项
1. 学院介绍要注意各种数据的更新,认真锤炼内容和文字,不能超过一页。
2.每学期学生建议修读学分应保持均衡,避免畸轻畸重;存在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必须根据顺序关系设置建议修读学期、课程周数、周学时等完整信息。有集中实习学期注意扣除其他理论课程授课周数和总学时。
3.各种课程应明确注明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应根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定位进行论证,确定后不能随意做出改变。
4.大学计算机课程不同专业安排在不同学期,其中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旅游学院、医学院(护理专业)在第二学期开设,其他专业在第一学期开设。
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不同专业安排在不同学期,其中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国教学院、体育学院在第一学期开设,其他学院在第二学期开设。
6.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课程不同专业安排在不同学期,其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在第5学期开设,其他师范类专业在第6学期开设。
7.“毕业要求与课程及教学活动关联矩阵”中,毕业要求与课程之间支撑关系应合理论证,既要避免毕业要求无课程支持,也要避免课程对某些毕业要求的过度支撑,要合理设置课程体系。任选课程不列入矩阵。另学校会在2019级增加“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关联矩阵”。各单位要提前准备,深入论证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要清晰明了,要做到可衡量、可达成。
8. 每门课程均要按照所属学科和专业确定课程归属单位,原则上一门课程归属一个教学单位,课程设置单位在培养方案制定时就要主动与开课单位就课程的开设、归属等问题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课程如期顺利开设。
五、相关要求
1. 培养方案的修订是人才培养的工作重心,各学院须积极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做到多方论证,全员参与,做好2018级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并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议,按正常工作程序进行决议,并将委员会成员签字、单位领导签字的决议文本(附件3)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培养方案一并提交。同时根据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的相关要求,各学院应注意记录和留存培养方案修订的过程材料,包括会议记录、调研情况、专家意见等。
2.各单位在使用2018级培养方案模板时,请不要更改任何排版样式。(另2017级培养方案的电子稿届时会上传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处,以方便各院获取)。
3.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修订2018级培养方案,并于6月15日前把纸质稿1份(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电子版以及纸质委员会决议文本1份交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
1.许昌学院关于制定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许昌学院大学外语教学改革方案
3.许昌学院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议表
4.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含专升本)(以上附件可以在信息门户通知处下载)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