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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03日 09:15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本学年度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和认定工作定于本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报、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学院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材料原件退还给学生,并在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后存档。

4.学院在《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的“学院认定意见”栏中填写认定意见后,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学院将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汇总到《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汇总表》中,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6.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务必于5月25日前将2018届《许昌学院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见附件)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文档要签署教学院长姓名,并加盖学院公章;非毕业生的相关资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查。

三、申报、认定要求

1.本届本科毕业生的创新学分认定仍按老办法执行,“社会实践活动”,不计入创新学分;从2016级开始,将按新办执行。

2.各学院要严格依照申报、认定程序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3.创新学分申报、认定所用表格均可在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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