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许昌学院本科生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制实施办法》(院政教〔2013〕5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决定对2016-2017学年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同时继续开展2017-2018学年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的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学年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考核评估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的对象为2016-2017学年由我校正式聘任并安排指导活动的校内、外教师教育课程导师(已聘任无安排指导活动的导师由所在学院提交情况说明)。
(二)考核内容
参照《许昌学院本科生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制实施办法》中校内外导师的职责要求,主要对导师履行职责、教研成果、教学效果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履行职责主要包括课程教学与开发、教育实习实训指导、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等各培养环节的不同任务;教研成果主要包括校内外导师开展的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取得的相关成果等;教学效果包括课堂教学质量以及学生教育教学知识技能的反馈等。
(三)总结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双导师制”年度工作总结。
2.导师指导记录。含听课记录、授课教案(可提供复印件,并在教案封面注明授课的时间、地点、对象、课时工作量)、实习指导手册、专题报告文稿(注明时间、地点、对象)等导师开展各项指导工作的文字材料和相关影像资料,影像资料请附以简要说明。
3.校内外指导教师聘期内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情况,含参与教育教学方面的活动和交流,取得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或形成的调研报告等。
4.“双导师制”校内外指导教师教学效果实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根据提供的《许昌学院教师教育课程导师年度总结》模板格式(附件1),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2.校外导师所需提交材料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
3.各相关二级学院对校内外导师提交的总结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实填写《许昌学院教师教育课程导师年度考核表》(附件2),给出具体考核意见及评价等级。学校将根据上述二级学院意见及指导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发放导师指导费用。
二、2017-2018学年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推荐遴选
(一)导师推荐
各教学院需按照要求推荐校内、校外导师各1名,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如期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统一颁发聘书。
1.校内导师的推荐
推荐对象:所有教师教育类课程的任课教师。我校实施“双导师制”的学科领域主要有语文(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政治、数学、英语、历史、地理、体育、音乐、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
推荐条件:符合《许昌学院本科生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制实施办法》的任职资格,且具备以下条件的教师教育类课程任课教师优先聘用: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长期从事师范生各类教学技能比赛指导经验。
2.校外导师的推荐
推荐对象:幼儿园、中小学一线教师,原则上必须具有幼教、小教或中教高级职称,或具有本科学位。
推荐条件: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工作责任心强,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了解校、院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优先考虑入选“国培计划”专家库和河南省教师教育专家库的教师。
(二)工作内容及安排
1.各教学院根据本院具体情况,按照《许昌学院本科生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制实施办法》文件中对导师的职责要求,自主安排校内、校外导师2016-2018学年的教学工作。
2.各学院在职称评定、课时工作量、课题研究等方面,要适当向“双导师制”人员倾斜。
3.“双导师制”工作将和下学期的教育实习工作同步进行。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师范生见习实习基地和教师培训实践教学基地等平台和载体,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小学幼儿园的联系和沟通,建立长期、稳定的工作协调机制。
4.校内、校外导师要精诚合作,经常交流,共同指导师范生的见习和实习,锻造其创新教学技能及与之相关的各种能力。
5.导师应认真制定指导工作计划,日常工作须有记录。学期结束要做好工作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本学年新推荐的教师需填写《许昌学院教师教育类课程“双导师”推荐表》(附件3)和《许昌学院2017-2018学年教师教育类课程校内外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单位于6月29日下午5: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把以上材料及附件(1-4)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联系人:田水泉
联系方式:2968862
邮箱:tianquan@163.com
教务处
2017年6月16日
附件1:许昌学院教师教育课程导师年度总结
附件2:许昌学院教师教育课程导师年度考核表
附件3:许昌学院教师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推荐表
附件4:许昌学院2017-2018学年教师教育类课程校内外导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5:许昌学院2016-2017学年教师教育类课程校内外导师名单
附件6:许昌学院本科生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制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