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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重修(重考)工作流程

2015年05月19日 15:41  点击:[]

说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重修:  

1)《体育与健康》课缺课时间(包括病、事假和旷课时间)累计占一学期授课总时数1/10者,其它必修课和专业限定选修课课程缺课时间(包括病、事假和旷课时间)累计占一学期授课总时数1/3者(取消正常考试资格)。  

2)必修课和专业限定选修课正常考核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  

3)必修课和专业限定选修课在正常考试中旷考或无故不交试卷者、在正常考试中有作弊或违纪行为者。  

4)学校不安排实习、军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补考,该教学环节不及格时必须重修。  

5)因学籍异动需补修课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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